清華碩士及導師被指抄襲 學校稱構成學術不端 - 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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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在期刊數據庫中多看那幾眼,潘曉春或許并沒有機會發現那篇跟自己的主要思想、核心公式甚至個性化用語都高度近似的論文。

  “我既氣憤又驚詫。”潘曉春說。尤其是涉嫌抄襲者竟然出自清華大學。

  41歲的潘曉春是江蘇省電力設計院的一名高級工程師,他所指控的抄襲者是清華大學的碩士孟昌波及其導師馬吉明教授。今年初,潘曉春開始走上曲折的維權路。

  幾經交涉無果,潘曉春實名舉報到清華大學,在被校方踢了幾次皮球后,潘曉春無奈將此事發到網絡上,以期引起更多人的關注。今年5月,潘曉春終于得到校方回復,表示將會做出處理。

  日前,快報香港補習城就此事展開了調查。清華校方也向本報答復:初步構成學術不端,6月底將會作出最終的調查和處理結果。

  無意中發現論文被抄

  最近這幾年,潘曉春每年都有一篇學術論文發表,而這完全是興趣使然。

  “可能像我們這樣工作多年的人,發表論文也就是評職稱的需要,我當初也不排除這種想法,但后來發論文則與別人不同了,我確實很有興趣研究些自己領域內的學術問題。”

  潘曉春是江蘇泰州人,1995年畢業于河海大學陸地水文專業,后進入東南大學攻讀碩士,此后進入江蘇省電力設計院做工程師,從事電力工程與水文氣象勘測工作。憑著多年的鉆研,他成為單位的業務骨干,并在多份國內專業刊物上發表過論文。

  今年春節長假結束后,一直關注本領域最新研究進展的潘曉春通過“中國知識資源總庫”之“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檢索瀏覽論文,發現了一篇名為《風資源評估改進方法的研究》的論文,發表在2010年12月出版的《水力發電學報》上。”潘曉春此前也做過相關研究,就想下載下來留作資料。

  “論文的摘要與我2007年發表的一篇論文很相似,等仔細閱讀全文后,我驚詫地發現,論文的整體思想、核心公式、甚至個性化語言都跟我相似,這也太巧合了吧?”潘曉春曾在2007年10月的《現代電力》上發表過《基于矩函數的風速概率分布參數估計方法》一文,通讀全文后,他確認是抄襲。

  論文的署名有三人,分別是孟昌波、馬吉明、楊建設。

  “孟昌波是清華大學2008屆碩士生,馬吉明則是他的導師,而第三作者楊建設則可能是與他們相熟的人。”潘曉春說,從署名情況看,主要涉嫌侵權的責任人應該是孟昌波和馬吉明。

  隨即,潘曉春在“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搜索到孟昌波的同名學位論文,完成時間顯示為“2008年6月”,而其論文指導老師即馬吉明教授。潘曉春表示,孟文宣稱的“新方法”與他于2007年發表論文的3階原點矩公式的形式和經驗系數完全相同,這涉嫌抄襲了他的獨創性研究成果,根本不能稱之為“新方法”。

  “我決定給涉嫌抄襲的人寫郵件,就想看看他們怎么回應這件事。”潘曉春記得很清楚,寫信那天是2月14日情人節。他給孟、馬二人發了郵件,并抄送論文發表刊物《水力發電學報》和他原論文所刊發的《現代電力》編輯部,并申明自己的態度:說明事實真相,消除不利影響負責等等。

  數次交涉,對方堅稱沒抄

  “2月15日當天,我就接到了馬吉明教授從北京打來的電話。他語氣還比較客氣,首先說了句對不起,然后表示道歉。”潘曉春說。

  “但他說,論文的參考文獻存在漏注和錯注的情況,希望我體諒。”這番話讓潘曉春沒法接受,他堅持認為對方就是抄襲,但馬教授并未正面承認這一點。

  “馬教授說與我們河海大學的某教授關系不錯,一再表示要來南京與我面談,我認為既然不承認存在抄襲,那沒必要麻煩馬教授過來一趟。”

  潘曉春說,他想要的結果并不復雜,他只希望對方承認抄襲的事實,消除對他本人造成的不良影響。“如果你認錯了,那這事也就輕松過去,我不追究。”

  但事情遠非潘曉春想象的那么簡單。幾天后,他收到《水力發電學報》的郵件,稱孟昌波本人并未聯系到。

  此后,潘曉春與馬吉明之間再也沒有了電話溝通,只有過幾次郵件往來。馬教授在郵件中表示,他在電話中的態度已經“非常誠懇”,不明白潘曉春抓著此事不放“要達到什么目的”,潘曉春一再與馬吉明理論,但這些溝通并未奏效。

  直到2月24日,論文第一作者孟昌波發來“對潘曉春先生質疑信的回復”。孟昌波在回復中稱,他收到導師馬教授郵件才得知論文被指抄襲,于是“決定抵京向學報及導師解釋清楚”。在回復中,孟昌波從“關于時間”、“思想形成過程”、“數學擬合過程”、“關于參考文獻”等四個方面做出解釋。孟昌波表示,“孟文”的思路最早形成在2006年8月,早于“潘文”發表的2007年10月,“不可能存在抄襲”。

  對于這份回復,潘曉春覺得很可笑,他給孟昌波回復了郵件,并且就這四條逐一反駁。

  “他將‘思路形成’實際時間提前,證明‘完整思路’早于我,思想形成過程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以此解釋‘巧合’,這不是笑話么?”

  潘曉春特別指出,孟昌波提及2006年8月參加木聯能軟件培訓,而據他已掌握的資料,孟碩士參加時間或是2007年7月10~13日,而非其聲稱的“2006年8月”。

  “確有必要的話,我可以提供一同參加培訓的人員名單及通訊錄等資料。”潘曉春在對孟的回復中說。

  此番交鋒后,潘曉春沒有再與孟昌波聯系。可隨后,倒是有位自稱是河海大學校友的人聯系到了他。

  “他跟我拉校友關系,說曾經在河海大學讀碩士,后來又去清華大學讀博士,算是兩所高校間的‘橋梁’。”這位校友委婉地告訴潘曉春,清華對這種事情的處理很嚴厲,對老師和學生影響都會很大,他希望潘曉春就此收手。“我跟這位說客在網上聊過,但我表示只想讓他們師生兩個人給個明確答復而已。”

  向校方舉報,又被“踢皮球”

  潘曉春表示,在整個維權的過程中,他采取什么樣的舉動,完全是視孟、馬的態度和認識程度決定。

  在他2月24日晚寫給《水力發電學報》的文章《我們每一個人無時無刻不在書寫自己的誠信記錄》中,他表明自己的態度:無意給“孟碩士諸君”帶來任何損害——

  “出于對相關各方名譽利益的尊重,我至今未就此事舉報至清華大學學術道德委員會及更甚,愿相關人員倍加珍惜,慎言慎行,并迅速積極反應。倘若孟碩士等一直執迷不悟,或逼我通過一切可能之途徑,查清事實,捍衛尊嚴!”

  他通過學報向孟問了四個“難道”:“難道您真的非要把此事提交至清華大學學術道德委員會或更甚?難道您真的非要啟動《清華大學關于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暫行辦法》相關程序?難道您真的非要綁架學報的良好口碑和導師的學術清譽?難道您真的非要在清華百年校慶前夕因此不雅事件引來眾人圍觀指戳?”

  但公開信發出后,兩人始終未有積極有效的回應。于是,潘曉春于3月7日給清華大學學術道德委員會發去了書面函件。

  潘曉春查閱了《清華大學關于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暫行辦法》,第二條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范圍做了明確說明,包括在申報課題、進行研究、報告研究結果和評價學術成果中,偽造或篡改數據資料、剽竊他人成果和提供虛假信息;在發表物中不正確注明他人的學術工作和不適當的署名等。另外,第四條對寫明了對學術不端行為的受理,其中第2條寫著接到舉報之后的5個工作日內,學術道德委員會與被舉報人所屬單位負責人協商,決定是否實施調查。

  “但5個工作日內我沒有接到任何回復。”

  潘曉春在5個工作日后致電清華學術道德委員會,被告知當天就會交給研究生院學位辦。他又與研究生院學位辦聯系,又被告知要轉至水利系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具體來辦,過兩天再說,但卻又沒了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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