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宣傳, 網頁宣傳, 論壇宣傳-江蘇首例“地溝油”案宣判 楊愛國被判刑三年


  5月23日上午10點,江蘇首例“地溝油”案在常熟宣判,煉制並銷售“地溝油”的楊愛國被判處三年刑期,並處罰金2000元。

  中國江蘇網報道稱,根據相關規定,用非食品油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就屬於煉制“地溝油”。楊愛國為瞭獲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購油是用於生產、加工食品,卻仍將“地溝油”作為“食用油”售予他人。

  報道稱,在常熟市徐市菜場有一傢點心店,這傢點心店做千層餅,這裡的千層餅用的就是楊愛國的“地溝油”。

  4月11日,在審理楊愛國案的法庭上,這傢點心店的老板惠斌作為證人出具瞭證言。他證實2011年9月向楊愛國購買瞭5桶油,隻用掉瞭七、八十斤油,剩下的被查扣瞭。

  公訴人認為,此案參考瞭刑法修正案,並且還有是明知的因素,楊愛國有主觀故意,“地溝油”作為化工廠的原料怎麼能作為人的食品!至於有無添加劑,既然是有毒有害油脂,那麼對於添加劑有沒有添加已經沒有什麼區別瞭。

  正是因為這個主觀故意,法庭沒有采信辯護人的辯意見。

  楊愛國在庭審時說,“我因為生活所迫從事這個工作,並且我也多次去相關部門辦理這個證,但沒有人理睬我。我和我的傢人對這個社會有愛心,也多次獻愛心,希望法庭對我從輕處罰。”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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